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qū)稅務局機關食堂管理服務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洛陽新區(qū)王城大道與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號樓1單元1919室獲取評審采購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0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采購編號:JTZB-2025-14
2.項目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qū)稅務局機關食堂管理服務項目
3.采購方式:評審采購
4.預算金額:400000.00元
最高限價:400000.00元
序號 | 包號 | 包名稱 | 包預算(元) | 包最高限價(元) |
1 | JTZB-2025-14 | 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qū)稅務局機關食堂管理服務項目 | 400000.00 | 400000.00 |
5.采購需求:
5.1項目概況:該項目是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qū)稅務局機關食堂管理服務項目,主要是為采購人提供食堂餐飲服務及管理,包括職工一日三餐菜肴制作的搭配與菜品烹飪制作加工、食堂人員管理、環(huán)境衛(wèi)生清掃等。具體要求詳見評審采購文件。
5.2資金來源:財政資金
5.3合同履行期限:(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5.4服務地點: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qū)稅務局
5.5服務質量要求:工作餐種類定期更新,低脂低鹽低油,符合健康理念,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標準,滿足采購人需求。
5.6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yè)(含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采購;
3.供應商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根據(jù)《關于推行政府采購信用承諾制的通知》文件,供應商須提供“供應商信用承諾函”。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成交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成交供應商承諾事項的真實性(響應文件中須附《供應商信用承諾函》,格式詳見評審采購文件);
5.本項目為資格后審。
三、獲取評審采購文件
1.時間: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時,下午14:30—17:30時(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2.地點:洛陽市建投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洛陽新區(qū)王城大道與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號樓1單元1919室);
3.方式:洛陽市洛龍區(qū)王城大道與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號樓1單元1919室現(xiàn)場獲取評審采購文件。
4.售價:評審采購文件每份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響應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及評審采購時間、地點:
1.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評審時間):2025年03月20日14時30分(北京時間);
2.響應文件遞交地點(評審地點):洛陽新區(qū)王城大道與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號樓1單元1903室;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響應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五、發(fā)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購公告期限
本次采購公告在《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wǎng)》及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稅務局官網(wǎng)上發(fā)布。采購公告期限為三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供應商在參與本項目采購活動期間應及時關注本網(wǎng)站獲取相關澄清或變更等信息。
七、凡是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照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國家稅務總局洛陽市偃師區(qū)稅務局
地址:洛陽市偃師區(qū)華夏路23號
聯(lián)系人和電話:董先生 0379-6558363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洛陽市建投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陽新區(qū)王城大道與古城路交叉口盛唐至尊20-1-1919室
聯(lián)系人和電話:魏女士 0379-65157779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魏女士
聯(lián)系方式:0379-65157779
2025年03月07日